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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把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2024-07-27 观看1623 次

火把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火把节”恰逢三伏期间,气侯炎热,细菌滋长能力极强,食品安全风险增大,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过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会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

一、要树立健康的饮食观念,增强食品安全自我防范意识。

节日期间,饮食宜清淡,不油腻。食物要多样,不单调。各类食堂、餐馆等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的食品原料、烹制加工方法、餐饮环境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严禁使用中药材等有毒原料加工食物;厨房等加工就餐场所不能存放醇基燃料、亚硝酸盐、农药、兽药等化学物品或有毒有害物质,以防误食、误用;制作食品时不要滥用食品添加剂。

二、“火把节”期间,全县范围内气温较高,降雨量大,易发生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请注重食品安全,并落实好防范措施。

一是保持清洁。饭前便后要洗手,不用脏手和不洁工具接触食品;做好室内外卫生。二是生熟分开。生熟食品分开盛放;餐具和切配、盛装熟食品的刀、板和容器,在使用前要清洗干净,并定期消毒。三是烧熟煮透。尽量不加工和食用冷荤类食品;不生食动物性食物。四是注意存放。食物存放要防尘、防蝇虫、 防鼠、隔水防潮,高温天气食物易变质,不要吃变味、发粘、发霉等变质食物。五是选择安全食材。不直接饮用未经任何处理的地表水,汛期严禁使用地表水作为生产经营用水和清洗设备设施及工器具用水;不购买被洪水、雨水浸泡过的食品,采购食品时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标识等。在外就餐时尽量选择环境整洁、许可证和健康证齐全的餐饮单位;熟食卤菜最好现制现吃,慎食和少食凉拌菜;使用自助餐要防止生熟交叉污染;吃火锅应注意将食物炒熟煮透后再食用。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好汛期工作,尽可能保证洪水、积水不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受洪水、积水污染的食品不得投入市场;严格食品运输。对运输工具要进行清洁消毒处理,运输过程中要采取防腐、防雨、防蝇、防尘等措施,不使用化工专用车、垃圾车及其他不宜运输食品的车辆。

三、“火把节”期间,全县各种野生菌大量上市,味道鲜美的野生菌是广大群众喜爱的美味佳肴。

餐饮服务单位,要慎重加工制售野生菌,严把采购关,不随意采食、购买不熟悉或难以识别毒性以及霉烂的野生菌类。

四、米面制品、木耳、银耳等经长时间发酵容易受到椰毒假单胞菌的污染,从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威胁食用者的身体健康。

米酵菌酸尤其喜欢25℃-37℃、偏酸(pH值5-7)的环境,极易生长在富含淀粉的食物表面。且米酵菌酸耐热,一般的烹调方法如蒸煮煎炸,甚至100℃的开水煮沸或高压锅蒸煮都不能破坏其毒性。食品在加工过程中容易产生米酵菌酸的食品主要有三类:一是谷类发酵制品,如凉皮、河粉、凉粉、米粉等;二是变质鲜银耳和泡发不当的变质木耳;三是发酵薯类制品,如马铃薯粉条。请广大消费者从正规渠道采购凉粉、凉皮、河粉等食品,且在购买当天食用。银耳、木耳即泡即食,不食用浸泡过夜的黑木耳,浸泡后,发现有异味或木耳表面有黏液产生,不可食用,立即丢弃。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请立即就近到正规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以免延误救治时机。同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并予以保存,以备检验;在治疗急救病人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以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处置。各医疗机构和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相关规定,一旦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应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市场监管局报告。同时,及时拨打会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0834-852531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编辑 | 冯正梅